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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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和焚烧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各类病菌的传染源,切断医疗废物病菌的传播途径,具体处置范围如下:
根据国家医疗废弃物处置政策等环保法规,对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须委托专业处置单位进行外运与处置,为此采购人制定本需求,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处置服务项目采购。
1、采购人概况:医院由两个市属公立三级专科医院组成,分别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含市区门诊)和三级康复专科无锡市同仁康复医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领导下,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模式。
2、采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处置范围:采购人在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HW01)
4、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区环保部门专项处置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5、工作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理,并确定专人专车至少每两天收集、运输一次。医疗废物运出采购人单位后,其环保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供应商每次接受医疗废物后,应做好台账等记录。
(2)投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操作,保持操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严禁抛洒滴漏,做到工完场清。爱护医疗垃圾暂存地内垃圾桶等设施,不野蛮运输,恶意损坏设施,否则无偿修复、照价赔偿。
(4)投标供应商将采购人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运输至指定的转运或者终端处置场所;不得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废物混入医疗废弃物内运输。
(5)投标供应商运输作业车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破损、按规定统一标识。运输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服装整洁,行为规范。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不得随意乱丢垃圾,如有违规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合同。
(6)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在工作中如遇问题应友好协商,不得相互推诿。
(7)投标供应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1年6月03日于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招标,截止到报名时间结束,仅有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按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因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招标活动失败。故于2021年06月11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失败公告。
本项目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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